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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我记得你以前是不怕我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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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菲看不到一点点他们之间的未来。

    就算是知道林叙渊的心意又怎么样?她拒绝的十分彻底,只把他当成至交好友。帮助了她这么多年,如果回到国内顺风顺水之后就不联系了,这又算不算是过河拆桥。

    这是冬天,外面西风冷冽。

    凌菲菲被摔在圆床上,被陆承安狠狠地压了上来,剥光了身上所有衣裳,她只觉得冷,瑟缩着身子,看着陆承安的眼神格外凉薄。

    那种眼神,让陆承安心里“咯噔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他从来都不喜欢勉强,况且还是勉强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。

    他有些挫败,粗喘着气,压在凌菲菲的身上,可以感觉到她胸前的柔软起伏。

    不管过了多少年,凌菲菲对他来说,还是有着致命的诱惑力。

    “陆承安……”凌菲菲喑哑着身子,眼泪还没流到腮帮子就笑出声来,这种卓别林式的悲哀,从六年前又飞到了凌菲菲的身上。“我们是怎么了?我们以前不是这样的。”

    凌菲菲总记得,那年夏天,宁静的海平面。

    直到海天分不出界限,仿佛黑夜牵连着光明,餐厅的落地窗里映着两张矜贵的脸,每根潮湿的发丝都浸泡在漂浮的海风里,带着淡淡的腥味。

    来自瓦尔登湖的玫瑰色芳香,让时间顷刻停滞在那一刻,他们交融在一起,可以听到海边的教堂里传来的祝祷歌,就好像是海水拍打着礁石的声音。

    一下又一下,那个时候,他们亲密无限,无比恩爱。

    那是他们彼此的第一次,从此告别了童子军。

    相隔数年,他们早都变了一个样子。都不再懂得体谅对方。

    陆承安搂着凌菲菲睡了一夜,他们单纯的赤裸相对,直到第二天阳光跌进来,凌菲菲有条不紊地穿好了被扯得变了形的衣服。

    她莫名的觉得理解,理解了陆承安的心情。

    被爱的女人是矜贵的。

    去盛景的时候,阳光最好。

    她坐在计程车的后座,手指绕着打在车窗上的阳光,也不知道怎么了,格外的满足。脑海中全部都是昨天晚上陆承安那么疯狂的脸。

    刚到盛景,就看到白慕雅在等着她。

    脸色沉静,看不出什么表情。看到是凌菲菲来了,她踩着高跟鞋走上前。

    她们两个人站在一起,完全不是属于一个国度。

    白慕雅看起来就是一个欧洲贵妇,就好像是在《唐顿庄园》里面走出来的女人,她是很美的,也很年轻,头发丝都在炫耀着她的资本。而凌菲菲还存在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香港,自得其乐,并且喜欢听着迪斯科擦着复古红。

    “有事?”她并不想跟白慕雅多说,无非又是为了陆承安来的,但是很可惜,谁都管不着陆承安。

    他们一起进了调音房。这里足够安静,并且他们也都不敢擅自闯入,听说是薛子扬下的死命令,凌菲菲感谢薛子扬为她保留了一片净土。

    白慕雅放下手中的包,一脸倨傲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还有脸住在浅水湾?”

    “如果不是你们指使罗天宥,我觉得,我不会再踏足浅水湾半步,是你们让我住进去的。”凌菲菲从来都不是一个懦弱的人。

    况且,始作俑者对这她颐指气使,更让她觉得讽刺。

    “如果你们再不收手的话,我不介意孤注一掷跟陆承安和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敢。”白慕雅没想到她会这么硬气,彻底发了疯。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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