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仙欲死沉浸其中。
或许欺负弱小会满足她的某些不为人知的丑恶心理。
真是个恶心的女人。
她收拾好了东西,林叙渊开车来接。
凌浩一脸的舍不得加上不情愿,倒是让凌菲菲有些愧疚。
他们的东西并不多,不得不说,陆承安很会照顾他们母子,很多东西都是由他准备好的。这些日子,也算是占了他不少便宜。
远在美国的陆承安,当听到凌菲菲搬走的消息,已经气得发狂。
他甚至是拦不住她。
不能用武力,更不能强迫,做男人有时候真是太过艰辛。
人总是慢慢地,建造起铜墙铁壁来保护自己。就好像是凌菲菲,原本的小白兔,现在也开始变成了尖锐的刺猬。她将自己身上的尖刺磨砺了千千万万遍,现在只要靠近一点,就能看到她身上的锋芒。
李克文站在一边,看着陆承安那张阴森森的脸,讪讪一笑。
“别太紧张了。说不定等我们回国了。嫂子也能回去了。”
“不会的。”陆承安端着高脚杯,居高临下地看着纽约的一地繁华。
想到某个女人,就在这个异国他乡住了那么些年,他就觉得心痛。
或许错过了的那么些年,要花费更大的气力才能找回一些亲近来。
他甚至是可以想到一些别的东西,就好像是那么一个人躲着自己,避着自己,最后不声不响跟林叙渊在一起了。
他嫉妒的发狂。
林叙渊。
果然,搬离浅水湾之后,就再也没被秦士晓的人请去“喝茶”。也算是安安稳稳,她心里无悲无喜,只是有点烦躁。
食不知味,体重锐减,深夜不寐,心神恍惚,只要是看到一个高高大大的矜贵男人,她都会想到陆承安。
她想念他。
比六年前,这种想念的感觉还要浓郁,毕竟这一次,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误会冲突和不好。情到浓时,有说不完的话,她跟陆承安现在也是。
选择的奇妙在于,有舍有得。
但人总是贪心的,想要全部。
没有等回陆承安,却等回了自己的至交好友杜妙喜。说是自家老爸以性命相逼,才把她闹回来的,为了婚姻大事,好像有无数场相亲在等着她。
新开的咖啡厅,有玻璃天顶,这天阳光极好,坐在映照着的金光底下,只觉得浮生若梦,都握在手里。那种感觉,妙不可言。
对面的杜妙喜脸色冷冷的,她很少这样,她总是开心的人。
当初在美国,她几乎断了跟所有人的联系,只有她,撞了南墙也不回头,还是跟她得了联系,有事没事就会见上一面,喝喝下午茶。
那个时候,她很喜欢巴黎。到后来,还是跟她一样,选择了纽约。
依着杜妙喜的说法,她是因为凌菲菲才割舍了心中所爱。
“完了?”她挑了挑眉,脸色愈发差了。“菲菲,你别傻了,你跟陆承安本来就是天生一对,你又有了他的孩子,难道你真的希望浩浩一直都在单亲家庭中成长吗?”
她不愿意,这是肯定的。
但是也无从选择。
第二十二章 秦士晓出动-->>(第2/3页)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