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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秦士晓出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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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仙欲死沉浸其中。

    或许欺负弱小会满足她的某些不为人知的丑恶心理。

    真是个恶心的女人。

    她收拾好了东西,林叙渊开车来接。

    凌浩一脸的舍不得加上不情愿,倒是让凌菲菲有些愧疚。

    他们的东西并不多,不得不说,陆承安很会照顾他们母子,很多东西都是由他准备好的。这些日子,也算是占了他不少便宜。

    远在美国的陆承安,当听到凌菲菲搬走的消息,已经气得发狂。

    他甚至是拦不住她。

    不能用武力,更不能强迫,做男人有时候真是太过艰辛。

    人总是慢慢地,建造起铜墙铁壁来保护自己。就好像是凌菲菲,原本的小白兔,现在也开始变成了尖锐的刺猬。她将自己身上的尖刺磨砺了千千万万遍,现在只要靠近一点,就能看到她身上的锋芒。

    李克文站在一边,看着陆承安那张阴森森的脸,讪讪一笑。

    “别太紧张了。说不定等我们回国了。嫂子也能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的。”陆承安端着高脚杯,居高临下地看着纽约的一地繁华。

    想到某个女人,就在这个异国他乡住了那么些年,他就觉得心痛。

    或许错过了的那么些年,要花费更大的气力才能找回一些亲近来。

    他甚至是可以想到一些别的东西,就好像是那么一个人躲着自己,避着自己,最后不声不响跟林叙渊在一起了。

    他嫉妒的发狂。

    林叙渊。

    果然,搬离浅水湾之后,就再也没被秦士晓的人请去“喝茶”。也算是安安稳稳,她心里无悲无喜,只是有点烦躁。

    食不知味,体重锐减,深夜不寐,心神恍惚,只要是看到一个高高大大的矜贵男人,她都会想到陆承安。

    她想念他。

    比六年前,这种想念的感觉还要浓郁,毕竟这一次,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误会冲突和不好。情到浓时,有说不完的话,她跟陆承安现在也是。

    选择的奇妙在于,有舍有得。

    但人总是贪心的,想要全部。

    没有等回陆承安,却等回了自己的至交好友杜妙喜。说是自家老爸以性命相逼,才把她闹回来的,为了婚姻大事,好像有无数场相亲在等着她。

    新开的咖啡厅,有玻璃天顶,这天阳光极好,坐在映照着的金光底下,只觉得浮生若梦,都握在手里。那种感觉,妙不可言。

    对面的杜妙喜脸色冷冷的,她很少这样,她总是开心的人。

    当初在美国,她几乎断了跟所有人的联系,只有她,撞了南墙也不回头,还是跟她得了联系,有事没事就会见上一面,喝喝下午茶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她很喜欢巴黎。到后来,还是跟她一样,选择了纽约。

    依着杜妙喜的说法,她是因为凌菲菲才割舍了心中所爱。

    “完了?”她挑了挑眉,脸色愈发差了。“菲菲,你别傻了,你跟陆承安本来就是天生一对,你又有了他的孩子,难道你真的希望浩浩一直都在单亲家庭中成长吗?”

    她不愿意,这是肯定的。

    但是也无从选择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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