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赞同。李姑娘巾帼不让须眉,咱们这些须眉也该有个须眉样。就算是死,也应该咱们先死!”
大胡子应胜则道:“我这辈子,跟于厚一起长大,一起学武,一起做生意。这几十年来,我们本以为我们已经经历了人生上的太多之事,我们以为我们已经见识到了这世上大多数事。但这次,通过这些事,我们才明白。这段日子里,我们经历的事,我们才仿佛像个人一般活着在,而不只是个会喘气会吃喝拉撒的,跟动物没什么区别的人!”
光头于厚接过话头道:“对!所以我们就算是死在这里,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叫...早上...”
“朝闻道,夕死可矣!”刘大状师道。
“没错!就是朝闻道,夕死可矣!”
“来,为了夕死可矣干杯!”
众人举起海碗,灌下不知道是第几碗的酒!
封首领是陈乐天和秦铁牛的心腹,他得先死,所以他当然义无反顾。
刘大明是胸有锦绣,有追求的读书人,所以他死,是为了心中理想,而义无反顾。
大胡子应胜和光头于厚,一是为了师父而死,另一方面更重要的,是为了才闻到的道而死。
作为商人,逐利是过去几十年来他们一直在做的唯一在做的事。
但是这一次,他们见识到了以前从没见过的事。
附近几个州县中,最为得民心的县尊。
百姓口中极为两袖清风的巴中城县尊,竟然与为祸多年的铁头帮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。可以说,铁头帮就是县尊扶植起来的。就是县尊养的一头每年都能给自己送来猎物的猛虎。
多少百姓的性命,财富,被铁头帮掳掠去,然后将其中的一部分给了县尊。
这完全颠覆了大胡子应胜和光头于厚对于官府的看法。
但是现在,他们决定改变。
所以,对他俩来说,这条命,就算是交待在这里,也够本了。
他们享受过富贵,享受过邻里亲戚的仰望,最后又能死于道,作为一个商人,还
第二百五十四章 准备好了吗-->>(第2/3页)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