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第888章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
名号侯,虽四五品,并银装剑,佩水苍玉。侍中以下,通直郎以上,陪位则象剑。”

    “象剑”多为木质,并非真剑,完全是一种礼仪性质的用剑。

    唐承隋制,佩剑制度亦大致相同,剑成为标志文武百官身份地位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真剑可以被木剑和金、银、玉质的假剑取而代之,朝堂佩剑即已失去实用价值。

    剑虽退出军事舞台,但这时民间剑术却发达起来。

    唐有任侠之风,下铺所佩皆为剑,李世民在秦王时期要聚积力量,夺取皇位,手下一度养有“剑士千人”。

    李白诗有“宁知草中人,腰下有龙泉”。从李白曾在长安市上手刃数人看,这剑绝不是假的剑,他的剑术应该是已达到相当程度。

    剑术高超与成熟,还可以同裴旻舞剑、公孙大娘舞剑器等得到证明。

    这时的剑术,已由内容简单用于战阵阶段过渡到技术多样、方法复杂,具有健身、娱乐、表演、自卫等诸多功能的新时期。

    在华夏武术各种拳械中,剑首先完成这种过渡。

    唐代的剑已基本定型而与当今无异。据《华夏兵器史稿》记载:“唐剑形制则完全

第888章-->>(第2/3页)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