睿宗女二,元宗女八,肃宗女一。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。这说明当时的朝廷对此不以为怪。
此风不仅存在于朝廷帝王之家,官僚贵族的女儿改嫁的也很多,庶民的妻子,夫死后亦可改嫁。有的甚至提出离婚,还有夫妻不合协议离婚的。
就连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再醮之女。
如唐玄宗时期,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妇薛氏。严挺之的妻子离婚后嫁给刺史王琰,后来王犯罪,严还救了他。
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,主动投奔王缙,王纳为妻室。就是一代大儒韩愈,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,离婚后又嫁樊仲懿,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。
造成唐代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,其一是由于唐代性文化比较开明,对于官吏宿娼,不仅没有法纪约束和舆论非议,而且会被视为风流韵事而传为美谈,甚至加以仿效。
在民间,私通都不算什么太严重的事,狎伎更算不得什么了。
其二是经济的繁荣使城市发展,流动人口增多,从而增添了临时性的性需要;而商品经济造成两极分化,有些娼家女卖身,从而又能在市场上满足这种需要。
其三是社会繁荣,国家富庶,使帝王、贵族纵情声色享乐,而帝王寻乐生活又影响社会。
例如开元、天宝间唐玄宗设教坊、置梨园、统4万宫伎作乐。
还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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