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,他那个知青媳妇敲我家门,说是男人现在还没回来,让村里帮着找找。嘿嘿!”说到这里,贾有林似乎像小兵张嘎堵了别人烟筒般,恶作剧的笑了笑,但把赵兴东听的不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(那个时代男人们喝完酒,经常有把喝醉者扔到野地里的事情,大家素质普遍都低,甚至以此为乐。因为喝酒是自愿的,所以这些人也不会为此承担法律责任,大家都喝多了嘛。如果喝醉者出了什么意外,一般公众都不会谴责那几个胡闹的,反而骂那个喝醉者贪杯,这据说就是活生生的现实,当然现在要和谐多了,同伴通常会把醉酒的送回去。)
大头尽管有点不寒而栗,但见贾有林有些酒精上头,又很好奇结果,不由自主的问道:“那后来呢?”
“那就找呗,我还能说啥?等找到那小子,人已经冻坏了,我们赶紧连夜送公社医院,后来不行又往县医院送,等到了县城天都亮了。”说到这里,贾有林“哎……”了一声,无比遗憾的说道:“偏偏有一支解放军医疗队下乡,就在县医院坐堂,愣是把他救活了。”
贾支书说这话的时候,醉意中带着不甘,但他沮丧了也没多久,又得意的笑道:“不过我的水可不是白倒的,他的右手还是切了四根手指。”
此时贾有林停顿下来,连抽几口烟之后,似乎在缓和着兴奋的情绪。赵兴东却偷偷想,有林叔一定非常后悔,咋没给这家伙心口也浇半壶水,不然肯定要了这人的命。
贾有林情绪平稳之后,才继续道:“再后来这个姓陈的病好出院,可是身体不行了,右手又废了,连半个劳力都算不上了,这回轮到万财整天给他算账了,呵呵,以万财的精明,把这家伙算的没了脾气,只得拿妇女一半的工分。哎……可惜苦了他媳妇。”说道这里,贾有林的声音中竟然带着一丝哽咽,这让赵兴东一头雾水,他只感觉这位铁腕支书肯定和那位女知青有过什么瓜葛。
难过了一阵,贾有林又说起来,“等到71年**摔死,女知青的父母平了反,恢复了工作,把女儿也调进了城里,那个姓陈的小子觉得配不上媳妇,就主动提出离婚了。哎……这个小子硬是坑了人家女娃一辈子啊!”
听了贾有林的感叹,赵兴东心中不以为然,心说,明明是你坑了女知青的一辈子,咋成了姓陈的自己坑自己了。不过好奇心驱使大头又问道:“那个姓陈的小子现在咋样?”
“具体咋样不知道,离婚后,他在村里很难混个温饱,日子过的是全村最差的。不过原来他是公社宣传队的,有点乐器的底子,后来遇上个来村里唱戏的野班子,就跟着跑了,再也没回来过。只是听说这家伙现在拉得一手好胡琴,在他们这一行,还有点小名气,有个外号叫啥‘六指琴魔’。他娘的,竟然是我成全了这个罪人。”贾有林借着酒劲,骂了一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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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语:强调一下,这本书是胡乱编的,不以事实为依据、而以人性为准绳,诸位书友看了最好是哈哈一笑即可;次之,故作思考状也行;但千万不要当真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