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装饰用的。巨魔的嗅觉极其灵敏,比狗都强上几倍,它们捕猎食物,追踪敌人,全靠长鼻子之功,也正因为如此,鼻子的长短,对于巨魔来说还是地位的象征,甚至是会影响对异性吸引力地大小。
不过这些都还不是巨魔最出名的地方。
对于人类来说,巨魔真正出名,并且真正令人恐惧地地方,是它们强悍得可以媲美吸血鬼―确地说,是连吸血鬼都自叹不如的再生能力。
砍掉一只巨魔的手,他可以在十分钟内就再长出来;砍掉它的整条胳膊,他也能在二十分钟内重新生出;甚至就算是把头砍下来都没用,只要半小时功夫,巨魔都能再生出一个头来,依旧活蹦乱跳。这种匪夷所思的能力,已经出了常识的范畴,就连吸血鬼都要甘拜下风。
但这其中就有个大问题,琼恩一直没搞明白。
砍掉一只巨魔的胳膊下来,出现的情况是巨魔长出新胳膊,而不是那只被砍掉的胳膊长出一只完整的新巨魔――这也就是说,巨魔并不是蚯蚓,它还是有一个“关键”或者“核心”所在的。胳膊并不是这个关键所在,所以就算被砍掉也能再生,而胳膊自己没法长出一只完整巨魔来。
根据已经知道的资料,巨魔的手足四肢甚至脑袋砍下来都能再生,而砍下来的部位不会变成新巨魔,只会干枯腐烂。显然,这只能说明一件事:巨魔的那个“关键”,在他的躯干内。
是心脏?是脊髓?还是某个内脏?甚至是某一块皮肤,某一块肌肉?琼恩对此一无所知,而他读到的资料上,也都从没提及过。人类对巨魔的了解还是太少了,真正确切的资料其实并不多,更多是谣言。琼恩曾经读过一本物质界某个吟游诗人写的小说,讲述的是大6北部冰风谷一带的故事,其中提及巨魔的恐怖再生能力,描写说“不只一只的
狼曾经享用过巨魔尸体,然后在腹内长出一只新巨魔――这就是标准的胡说八道,真以为巨魔是蚯蚓么,还是会分身术的孙悟空。
巨魔的肉不好吃是没错,但也没有毒性,更不会变成一只新巨魔,吃了是决不会死人的。上面那种说法,不过是民间谣传罢了。还有人说他曾经捡到一只巨魔的爪子,放在背包里准备带回家,结果路上现爪子长成了一只巨魔――琼恩必须说,如果这种事情真的会生,那么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:这个故事的叙述者,为什么还没有被那只新生巨魔当晚餐,还能坐在酒馆吧台前一边灌着酒,说这个故事,一边和女招待。
好吧,且不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,总之,巨魔是种非常棘手的,凶狠的,这毫无疑问――而且听说在这座巨魔山脉里数量过两百只。
就算夏拉非探路指引的能力再怎么强,也不可能指望这一路上一只巨魔都不碰上。别忘了,巨魔可是以嗅觉灵敏著称的,隔着远远的距离它们就能闻到人类的气味。
如果撞上了,怎么办?
巨魔力气大,身强体壮,但并不聪明,以人类的标准来看,基本都是弱智,从这点来看并不难对付。不说别人,就以梅菲斯的实力,砍掉一只巨魔的脑袋估计并不难,但问题是砍下来之后呢?
看着它再长出脑袋来。然后再砍?然后再生,再砍…..
显然这是不可能地事情。
“没关系,”半精灵游荡者安慰众人,“巨魔并不是真的不死之身,它们还是有弱点的。”
这是自然,如果巨魔真的都是打不死的人,那世界早被它们占据了。巨魔可不是爱好和平一族,它们凶残得很。而且是肉
第一节 巨魔山脉-->>(第2/3页)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