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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初见御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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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遇到了炮姐,六月中旬,第一次见到了那个一看就是贵族学园里大小姐的少女。

    茶色短发,与发色相同的瞳色,裙子下穿着安全裤,被逼到角落的LV5。

    当麻只能是放下白色的便利袋,硬是从几个小流氓中间穿过,来到御坂美琴身边,装作与之相熟的赔笑道,“原来你在这里啊,都和你说了不要乱走。”

    “各位抱歉啊,她是我朋友。”当麻拽着御坂美琴的手,将她往外带。

    “哈?小鬼我看你是想要逞英雄吧?”小混混的眼光毒辣,那拙劣的演技,自然是瞒不过他们的眼睛。

    要知道这年头,在学院都市里当个混混也不容易。

    一方面要警惕警卫员,另一方面还要担心不要遇上风纪委员,只敢在这种没什么人会走的小巷子里乱窜。

    有时候运气不好,还会遇上能力者。

    综上所述,能当混混的,手里至少都是有两把刷子的。要么是很有眼力劲,会挑选猎物。

    要么就是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的。

    而眼前这个明显就是很有眼力劲的,御坂美琴身上穿着的,是常盘台初中的校服。

    这个校服他见过一次之后就记下来了。

    贵族的大小姐,初中生,能力者的可能性较低,而且独行,这就是非常符合猎物的标准。

    猎物和猎人的位置,向来都是相互的。

    今天御坂美琴就是因为心情不太好,才会下意识的钻进这种巷子里。

    艺高人胆大,她作为学院都市LV5中的第三名“超电磁炮”,自然不会害怕这些小混混。

    当麻的出现,不仅仅没有给她带来任何的安全感,反而是有些碍事。

    御坂美琴直接甩掉上条当麻的手,不悦的瞪了他一眼道,“放开我,我怎么样都不管你的事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个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,别人根本就不领情,我看你还是去边上歇着吧!”

    小混混的嘲弄,让上条当麻的心情一下子糟糕了起来,自己的一片好心被人当成垃圾丢弃,论谁也开心不起来。

    当麻握着有些发麻的手臂,退后一步,“既然这样,那我也不管你了,我到是要看看你怎么解决眼前的状况。”

    噼里啪啦的电光闪烁着照亮黑暗的小巷,转眼间,几个原本还在哈哈大笑的小混混,在地上装起尸体。

    因为情绪正高昂,能力的爆发也一时间没能留手,自然这几个小混混就悲剧了。

    上条当麻在炮姐爆发前,就感觉到不对劲,赶忙是抬起右手挡在自己身前。

    从出生开始,他的身体就不同于常人。

    其右手,可以抵消掉任何超自然力量,例如魔法,超能力,只要能被他看见,就能利用右手抹除。

    是那种完完全全的抹除掉,就和没有出现过一样。

    御坂美琴在爆发的时候,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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