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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采编记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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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的阳光照耀着上海,如果不是在租界以外的地方挂着月经旗,似乎这里还是一个国家的土地。人们依旧在为一日三餐忙碌着生计,忙碌着为了一份工作毕恭屈膝。

    现在的陈伯康也和那些在上海求活路的普通人一样,也在为自己的一日三餐,衣食住行去工作。不过,在这些天工作的闲暇之余,他时常会不时的想起那位郑小姐。

    自从在那天晚上遇见郑萍和那位丁先生之后,心里就一直在琢磨,既然姓丁的是个汉奸,那郑萍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,听两人之间相互的称谓好像很熟悉,还很亲近。

    对这个郑萍,自己除了知道她长得漂亮,就再没有任何的了解,比如年龄、学历、家庭、婚姻等等一概不知,更别说她的政治倾向了。但是像她这样能上封面杂志的人,一般都是有家世和声望的,绝不会是普通人家出来的。也就是说,她不缺吃少穿,也不缺有人追求。

    想得明白这点,可让他想不明白的是,为什么会和这个姓丁的走在一起。从他们之间的关系能够判断,他们一定是接触比较多,熟识程度较深,那她也应该知道这个姓丁的是个汉奸。

    以自己的眼光看,郑如萍不像是个贪图荣华富贵,或者贪图虚荣的人,怎么看都是个青春活波,热力四射的人。

    “难道她爱上他了?”这个念头在陈伯康的脑海里一闪而过,他摇摇头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。

    这姓丁的已经有四十岁了吧,从他看郑如萍的眼神充满了占有和欲望,十足的一个色中饿鬼。以郑如萍的身家不像是个没头脑的人,怎会不明白姓丁的心中的龌蹉想法。

    难道这两人是狼狈为奸?甘当汉奸?

    陈伯康胡思乱想的联想开来,在他心中郑苹如那青春美丽的形象就被无情的打碎了,可就算是这样,他仍旧会想起她的容颜。

    他知道这不可能是爱,因为她的美好形象和跟姓丁的汉奸在一起形成的巨大反差,让自己印象太深刻,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给自己心中留下了一个谜一般的存在。

    “王先生,朱主编让我来叫您过去。”一个女人在门口叫他。

    陈伯康一抬头看去,这女人他认识,叫张来娣,在报社里担任采编,30多岁,已婚,有个12岁的女儿。

    “好的,我马上就过去。”陈伯康走到门口见他还没走,又问她:“张姐,你还有事?”

    “王先生,我这段时间家里小孩病了,我想请你帮我做做这段时间采编工作,你看能行吗?”

    “这事要经过总编的批准才行啊,而且,我来报社没多久,现在做采编不知道行不行啊。”

    “哎呀,没你想得那么复杂。我做的这个采编就是在外面收集新闻,然后回来把采集的新闻编辑一下交给主编,这样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这事需要总编的同意吧?”

    “只要你同意了,我去跟总编说。”

    陈伯康心中一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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