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伯康酒劲上涌,那还听得进去,奋力的挣扎着想要摆脱被架住的双手,嘴里骂着:“****的,发开我,这****居然骂我,看老子今天不打死她!”
抽雪茄的人优雅的弹了弹雪茄,说:“先生,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们这里的规矩。鉴于你的行为,我们这里不再欢迎你,现在请你出去!”
那女人以为来了救兵,大声的叫:“皮尔斯先生,他打了我,你要惩罚他!”
陈伯康怒火更胜,借着被拉住的双臂为支点,身体向前伸,右腿向前一踢,直接踢在女人的胸口。
女人“啊”的一声向后倒去,在地上来回的翻滚,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。
雪茄男觉得自己受到了蔑视,有失脸面,气恼的对架住陈伯康的人叫道:“快把这个醉鬼给我丢出去!”
两个打手听到命令夹着陈伯康就往外走,走到门口,一起用力把陈伯康往外面一扔,站在门口看着他。
陈伯康被摔得不是很重,很快就站了起来,用手拍拍身上的尘土,看了一眼两个打手,抬头看看店招,一声不吭的就走了。
陈伯康踉踉跄跄的行走着,心里充满了屈辱,这是他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屈辱。以前在四川,那是国家的大后方,只是感受到战争的残酷和失败的痛苦;来了上海以后,也只是感到国家的不幸,民族的悲哀。这些都是他努力学习,为求能为国出力,尽力改变的目的。
可今天,酒吧里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,让他感受国家的羸弱,让他有了切身的感受。
当他走到霞飞路和迈尔西爱路(今茂名南路)路口时,人潮涌动。陈伯康的酒醉已经过了,能够清楚的看清周围的环境。他看清这些人都是从一个地方出来,仔细一看,原来是国泰大戏院(今国泰电影院)的夜场结束了,这些都是看完电影赶着回家的人。
由于赶路的人很多,挡住了去路,陈伯康站在一旁等待。忽然,一个人碰到了陈伯康。
陈伯康极力稳住身体重心,不让自己倒在地上,“蹭蹭蹭”的向后倒退。等他稳住身体,抬眼看去,就看见一个女人正紧张地看着他。
这女人满脸歉意的走过来扶住他的手臂,抱歉地说:“先生,太对不起了,我的脚被崴了一下。你没事吧?”
陈伯康紧紧地盯着她,没有说话,整个人显得木愣愣的,让人一看就会想到这人不会是傻了吧。
“先生!先生!”
陈伯康回过神,指着她说:“你...你...你是郑小姐?”
那女人有些惊讶,还是笑着回答:“先生,你认识我?”
“我不认识你,不!我认识你。”
女人“咯咯咯”的笑了,说:“你可真有意思,那到底是认识,还是不认识啊。”
陈伯康不好意思的说:“我认识你的人,不认识你本人。”
女人奇怪地问道:“这话怎么说?”
“我是在杂志封面看过你,所以认得你。”
女人恍然大悟的说:“
第三十章 偶遇-->>(第2/3页)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