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情紧张的看着手中的纸张。
这几张纸主要是说了三件事,第一件事,汪精卫发表艳电后,即将回国到南京组建新的国民政府,日军要求江浙各地警察、宪兵队等各个保卫部门对所在辖区加紧盘查,特别是针对国民政府特务部门严厉抓获归案。
第二件事,对租界内的抗日组织和个人采用暗杀、绑架、威胁等手段,一定要限期处理。
第三件事,对租界、南市,闸北这些地方的权力,特别是南市和闸北的行政司法及税收等权利要抓到手上。
陈波康觉得有些奇怪,第一件事倒没什么,汪精卫通敌叛国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,想要杀他的人数不胜数,日本人这样做也无可厚非,弄个通知也能理解。
可是,这第二、第三件事就让他想不明白。这第二件事把这些见不得光的行为写在纸上,这就开玩笑了,要是让新闻记者或英美法知道了,那还不让人笑掉大牙。
陈伯康把记载第二件事的纸张和其他纸张一对比,呵呵呵的笑了。原来记载第二件事和另外两张的字迹不一样,很可能是这刘小宝自己把它给记下来的。
更让陈伯康觉得奇怪的是,第三件事的字迹又跟其他的字迹不一样。这种命令通知怎么会落到刘小宝的手里。这人仅只是个小队长,芝麻大点的小官,怎么落也落不到他的头上啊。
陈伯康把枪放到枕头下,把钱收拢放进包里,再次仔细地查看了一遍这几张纸,觉得再也看不出什么新的东西来,然后把油灯一灭,带着兴奋的心情往床上一倒。
接下来数日,陈伯康照常按着原来的习惯到报社上工去了,让人看不出有任何变化。
而在深夜,陈伯康一个人拿出自己根据记忆画的地图草图仔细的研究,这地图是他到上海的这段时间走过的地方,主要的区域是法租界和南市。
这几天,报纸上的新闻仍有关于锄奸和暗杀的报道,这些发生的事件地点都在沪西。
例如,11日,沪西的江南煤球厂厂主骆意坐在黄包车上,在路过昌平路638号和兴电镀厂门前,被三名男子拦截,一人持枪射中他后倒地,另两人执斧在其头上猛砍,骆某当场死亡,行凶者三人全身而退。
14日,沪西的法华镇发生一起锄奸行动,被杀者是两个朝鲜人金水学、田益新,一名华人叫王树清,均为日奸或汉奸。因为行刺者的售后高声呼喊:“弗为汉奸,否则格杀勿论!”
上述事件不断的发生,给了陈伯康跃跃欲试的劲头。他想着自己迟早是要干这行的,晚做不如早做,而且自己还能积累一些经验,就算失手了,以后也还有机会,如果倒霉被抓了,自己也不会后悔。
就在今晚,他选定了目标。这个目标是伪南市地方法院院长屠復,屠振鸿律师,字号宝彝,家住法租界贝勒路恒庆里24号(今黄陂南路885弄)。
陈伯康在前天去查看落实的时候
第二十三章 目标-->>(第2/3页)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