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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二章 南 外 宗 正 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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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,朝廷在这里设立西外宗正司和南外中正司。

    听到这里,苏师成才明白,在大宋,还有这么一批光拿钱什么都不干的特殊阶层。

    接着,由大理寺卿汇报投匦上书的相关情况。

    王琼,漳州龙岩县人,三十四岁。据他本人讲,去年夏天,他父亲王如圭花了近二十万贯买了艘船,带上货去南洋,赚了一些钱,今年春四月,又买了一批货,爷俩再下南洋,不料在返回途中,父亲生病,又遭遇了海盗,结果父亲没救过来,三十万贯的货物也被抢得精光。到泉州上岸,安葬好老父。各家债主都来逼债。之前,为多进货,向李掌柜借了十万贯,利息一万,泉州贸易税三万,市舶司航运税三万,还有一成的利息。南外中正司知事赵不戒赶走了其他买家,强逼着以十万贯的价格卖给他。泉州监税官以船为押,要先交税,这样一来,他王家即使卖掉所有家产,还不清欠债。

    市舶司说明,商人出海贸易,市舶司要派人上船“点检”,防止夹带兵器、铜钱、女口、逃亡军人等;对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,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,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,交纳市舶税;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、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,发给公凭(公据、公验),即出海许可证。按照规定,商船出海要缴纳市舶税,在实际操作中,只要商家出据欠条,同意支付利息,可以先欠着,等返回时,卖完货物再支付。王家商船的出口商品市舶税是三万贯铜钱,利息三千贯,时间六个月,不论赢亏都必须支付的。

    泉州衙门表示,商人采购的物品要由税务征收院征收商税,考虑到海外贸易的特殊性,监税官同意商家暂不缴纳,只要商家出据欠条,同意支付利息,可以先欠着,等返回时,卖完货物再支付。王家商船的出口商品市舶税是三万贯铜钱,利息三千贯,时间六个月,不论赢亏都必须支付的。现有王家的欠条在此,因而扣押了他的商船。

    赵不戒解释,这纯属污告,我从未经商,对赵不易与王家的事一无所知。不过,有一点是大家都明白的。货物到手即贬值,一艘新船不论你花多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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