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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集英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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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地只肯吃掉最鲜嫩的内脏。

    “那怎么办?带回村子里,一定会被打死的。”林鱼青小心地摸了摸幼崽,它的叫声顿时更响了。

    两个十四岁的孩子顿时满面愁云惨雾。他们知道红猞猁吃家畜不好,但眼前这个哀哀凄叫、浑身发抖的小家伙,好像又不能简单地以好或不好,来决定它是不是该活。然而他们没有奶,也没有肉,既不能把它留在这儿,也不能带回村子去。

    “我偷偷将它藏在衣服里,你替我放哨,咱俩一口气跑回我家去,”林鱼青想了想说道:“就算父亲发现了,也绝不会打死它。”

    对于这一点,他很有信心。其实他一直有点儿怀疑,说不定正是因为不愿意杀鸡杀牛,父亲才做了村长的——因为村长另有一份口粮,不靠家畜补充也行。

    只不过这个主意提出来,朵兰刚刚一点头,林鱼青自己却又否决了:“不,不对。父亲不会杀它,但也不会同意咱们留下它,也许给一口肉往外头一扔,还是会要了它的命。”

    二人沉默了一会儿,朵兰忽然轻声说:“那咱们就想办法,让村长留下它。”

    林鱼青一愣,没有明白她的意思。

    朵兰一直抱着小猞猁,此时用手指轻柔地理顺了它的皮毛;虽然她动作已经轻极了,小猞猁瘦弱的小小身体还是被推得一晃一晃。但它仿佛正渴望着****碰触,立刻仰起头,一边叫,一边用前爪踩着她的胳膊,好像这样就能吃到奶。朵兰望了它一会儿,低低地说了声“不怕噢”——

    紧接着,小猞猁刺耳凄厉的叫声一下子将林鱼青从回忆中惊醒了,心脏还在扑通扑通地跳。

    他四下看看,山林里依然是一片被阳光蒸起厚重湿气的静谧。他不知道自己刚才是睡着了,还是仅仅陷在了回忆里。不过后来的事,像潮水一样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。

    换成大人,也许会有更好的办法,但是他们两个,当时确实正一筹莫展。在朵兰折断了小猞猁的腿骨以后,她让林鱼青抱住它,按照他的办法一路跑回家去;当天夜里,就将这个奄奄一息的小东西展示给父亲看。

    正如林鱼青所想,父亲看着它拖着断腿爬行的样子,根本没有提起丢出去这三个字。

    小猞猁不为人知地在他家住了两个多月,朵兰常常把她家的羊奶装在桶里,交给林鱼青。等养好了伤,它就在爪牙初利时被放回了后山,村人始终没发现,因为红猞猁从来不出声。

    林鱼青听说过不少多年后仍能与动物相认的故事,后来这只小猞猁虽然从未袭击过他们的村子,却再也没有出现于他的眼前,从此无影无踪了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因为想起了父亲,想起了朵兰,还是想起了那只红猞猁,林鱼青翻身坐起来,没了睡意。他闷闷地想了一会儿心事,见日头淡了些,便朝集英岭的方向再度出发了。

    在他十六年的时光里,林鱼青只在年纪尚幼时,被父亲带着去过一次集英岭。

    他没有去过联盟首都,但想来首都夕夜应该和它差不多:他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,没听过那么多古古怪怪的腔调。

    集英岭的梅索科伯爵大人,也是这附近所有高山与平原的主人,与梅索科家族近千年以来统治着这片地区的历代领主一样,这位老伯爵算不上好,也算不上坏。不到了每年收税的时候,平民们几乎想不起来这位领主大人;由于税负也不重,因此伯爵大人更叫人一日日地淡忘了。

    领主不大管事,集英岭反而旺盛勃发起来。

    这儿三教九流、鱼龙混杂;刀剑与钱袋、繁华与混乱滋生出一片令人着迷的生机勃勃。因为靠近边境,集英岭成了有名的自由之城——有句流传得很广的话,是这么说的:在集英岭里,每一个行走的人都带着一个秘密,一个没被满足的欲望,和一个橘子。

    林鱼青也听说过这句话,只是压根没有听懂,也懒得去想。在离集英岭还有一二里路的时候,少年仿佛已经闻见了它特有的烤蒜肠香气。

    这座城市里,最受欢迎的小吃就是烤蒜肠、浆果甜饼和热麦酒——他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,肠胃尖滋滋地响了一路。摸着裤袋里不知何时放进去的散碎余钱,林鱼青迫不及待地想把它们花出去。

    然而当林鱼青真正走近城门时,他才发觉这座城市与他印象中的集英岭似乎有些不大一样。

    此时城门处正站着一队士兵,分成两列,腰间佩剑与手中长矛簇新发亮。他们仔细地盘问着每一个想要进城的人,却没有因此而在城门外拉起一条长长的队伍——集英岭城外的人群零零落落,浑不像印象中那样车马如龙、拥挤繁华。

    林鱼青顿下脚步,远远观望一会儿,发现有的人被士兵打发回来了,有的人被带走了,有的人顺利进去了。他看了半天,什么也没看出来,干脆一咬牙,缩着脖子跟在一个大汉身后,等他被盘问完了,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往里走。

    “诶,站住!”一个士兵立刻发现了他,“这小叫花是什么人?”

    大汉忙摆手说不认识,脚下噔噔地进了城。林鱼青被拦了下来,低声咕哝了一句“你爷爷”。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叫林椰,大人。”

    那士兵低下头,一双圆眼在他身上滚了一圈。“你是哪儿来的?”

    林鱼青咽了一口口水。

    刚才那个大汉声称自己是本地人,去了一趟獠国刚回来。之前那个一身香粉气、露了许多皮肤的妇女,说她是跟着一小股审判团兵队一路从北边过来的,士兵互看一眼,也笑嘻嘻地放她进去了。

    林鱼青知道自己打扮得不像集英岭人,两天奔波下来,大概瞧着也的确像个小叫花了。他不知道报什么地名会被打发走,但他知道报哪一个地名八成能进去。

    就看那士兵相不相信他了。

    “我是从首都夕夜来的,”林鱼青放慢了语调,脑海中一遍遍回响起那一夜骑士们的声音。他尽量模仿着骑士们典雅的首都口音,含糊说道:“我与父母一起出门,在路上遭了贼,失散了,来集英岭寻人的。”

    来自首都是假,寻人却是真的。士兵听了这话一愣,在他脸上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,好像在衡量他的情绪有几分是事实;又问了几句,终于一扬下巴:“进去吧。”

    这士兵与林鱼青一样,一听即知是生长在这附近的人,或许被梅索科家族招作了私兵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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