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,而民和睦。示之以好恶,而民和禁。
诗云:「赫赫师尹,民具尔瞻。」
孝治章第八
子曰: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,不敢遗小国之臣,而况於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乎,故得万国之欢心。以事其先王。
治国者不敢侮於鳏寡,而况於士民乎,故得百姓之欢心。以事其先君。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,而况於妻子乎,故得人之欢心,以事其亲。
夫然。故生则亲安之,祭则鬼享之。是以天下和平,灾害不生,祸乱不作。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。
诗云:有觉德行,四国顺之。
圣治章第九
曾子曰:敢问圣人之德,无以加於孝乎?子曰:天地之性。惟人为贵。人之行,莫大於孝。孝莫大於严父,严父莫大於配天,则周公其人也。昔者周公郊祀後稷,以配天。宗祀文王於明堂,以配上帝。是以四海之内,各以其职来祭。夫圣人之德,又何以加於孝乎。故亲生之膝下,以养父母日严。圣人因严以教敬,因亲以教爱。
圣人之教不肃而成,其政不严而治,其所因者本也。父子之道,天性也。君臣之义也。父母生之,续莫大焉。君亲临之,厚莫重焉。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,谓之悖德。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,谓之悖礼。以顺则逆民,无则焉不在於善,而皆在於凶德。虽得之,君子不贵也。君子则不然,言思可道,行思可乐,德义可尊,作事可法,容止可观,进退可度,以临其民。是以其民畏而爱之,则而象之。故能成其德教,而行其政令。
诗云:淑人君子,其仪不忒。
纪孝行章第十
子曰:孝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,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亲。事亲者,居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不争,居上而骄,则亡。为下而乱,则刑。在丑而争,则兵。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
五刑章第十一
子曰: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於不孝,要君者无上,非圣人者无法,非孝者无亲,此大乱之道也。
广要道章第十二
子曰:教民亲爱,莫善於孝。教民礼顺,莫善於悌。移风易俗,莫善於乐。安上治民,莫善於礼。礼者,敬而已矣。
孝经-->>(第2/3页)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