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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回 议迎立史公书阻 立新主马阮成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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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王者,乃神宗之骄子,母妃郑氏淫邪不法,阴害太子,欲行自立,谋储纂位,一人罪也。且秉性骄奢,于分蕃之时,将内府金钱偷窃殆尽,盈装满载而去,及寇逼河南,舍不得一文助饷,以至国破家亡,贪财误国,二人罪也。其父死于贼手,暴尸未葬,他竟忍心远避,乘此离乱之时,纳民妻义,忘父好色,三大罪也。有此三罪,君德有亏,如何可图皇业?况又有五不可之说,第一件:车驾存亡,传闻不一,天无二日,民无二主。第二件:圣上果殒,社稷尚有太子监国,为何弃储君而寻枝叶乎?第三件:中兴之主,原不拘定伦次,访立英杰,以图恢复,乃为正理。第四件:恐强藩闻知,乘机另立,岂不自相攻击?第五件:小人挟拥戴之功,专权自恣,为祸却也不小。”史公听了这一番言语,恍然大悟,说道:“是,是!世兄高见,虑得深远!前日见副使雷囗【纟寅】祚、礼部周镳亦有此论。就烦世兄将这三大罪,五不可之论写书回他罢了。”朝宗遵命,即着人秉烛磨墨,拊笺挥毫,在史公前将回书一挥而就,封了口面,用了图书,分付外班,打发下书人而去。正是:

    **惟知希荣贵,一人独敢进谠言。

    且说史可法回了马士英之后,再不提迎立之事。却有阮大铖乃马士英心腹之人,见史可法回书,又亲自来辕门进谒,面议迎立福王。史公知他是魏党,遂严行推绝,不容进见。扫兴回至马府,禀知士英,士英说:“史可法书中有三大罪、五不可之言,兄今去面商,又推而不纳,看来这事他是不肯行的了。但他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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