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那个人脸上看我的表情带着些许的调笑,像是在纳闷我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,一个带着大肚子的小姑娘,竟然敢单刀赴鼎爷的会。
我一下车,有两个男人就要过来搜我的身子,大概是为了防止我的身上带枪,或者刀子之类的东西。我也没有反抗,举平双手,任由他们在我身上摸索。
这种时候我也不在乎他们的手老不老实了,几乎全身都被他们摸遍之后,他们只搜到了一盒香烟,还有一个打火机,随后用询问的目光看向为首的那个人。
我看着那人,笑了一下,有些嘲讽的说:“你们还真是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啊,一包烟就把你们给吓成这样?难不成我还能把你们都烧死在这里不成?这还是大名鼎鼎的鼎爷么!?”
我边说,边不留痕迹的拿出了一根烟,放到嘴里,点燃,轻车熟路的抽了起来。
没错,这包烟,就是动过手脚的烟。
今天,我之所以单枪匹马的过来,不是因为我自认为有多大的能耐,或者对这件事有多大的把握。而是我,在来之前就分辨出了敌强我弱,根本没有一丁点胜算。
所以我,不想连累到任何的人,任何对我好的,和我亲近的人。
这一次,我说了,就让我自己面对!
刚刚我在沈煜喝的水里面都下了安眠药,在我来之前,他和刘姿琳,都还在熟睡中。
我有点后悔把约定的地址告诉刘姿琳了,可是她一直在问,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,就交给她了。但愿他们在事情结束之前,还沉浸在梦乡里面吧。
一根烟抽完,见我这边也没有什么异样,那人这才稍稍的放下了心。
面前的人沉稳的说:“陈小姐,怎么就你一个人来,难道还要和我们玩声东击西这一招?”
“不。”
我淡淡的说着,随即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:“我是来送死的。”
此话一出,就连面色沉稳的他都直接被我的话给惊愕住了。然后我又接着对他笑了一下,略带惋惜的说:“但是鼎爷不在,我就算死,我的这条命,也不是栽在他老人家的手里,真是可惜了。”
话音刚落下,传说中的鼎爷,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。
鹤发童颜,精神矍铄,用来形容那个穿着一身新潮的黑色西装的老人,最合适不过了。
他一下车,所有人都恭敬的弯下腰,冲他齐声喊道:“鼎爷。”
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,齐寒
552.没有胜算了,我自己去送死吧!-->>(第2/3页)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