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句话都没有说,只是沉默的,在被子底下的手狠狠揪住了床单,骨节发白,内心有股歇斯底里的疼痛在蔓延。
在这一刻,我似乎终于解开了盘亘在沈煜和霍启盛之间,错综复杂的线。
对于沈煜,是依赖,停靠,记忆深处,最初的感动,和难以磨灭的疼痛。
而对于霍启盛,只是纯粹的,想和他在一起。
我想,在无形之中,喜欢上了吧……
如果不是喜欢,为什么心口有种复杂的痛再缠绕,像细细的丝线,勒了进去。
他就要和景然订婚了,他甚至不敢,亲口告诉我。
我的眼泪,像是游荡的水,钻出了眼角,滑落下来。
刘姿琳拿下了我脸上的百合花,看到了我眼底的湿润,她抿着嘴,一张脸僵硬到不能再僵硬的对我说:“桑桑,我们一定要让她得到她这么做的下场。”
景然应该已经调查了我过去的一切,她轻而易举就能够把我伤的体无完肤,刘姿琳为我擦去了眼角的眼泪,她对我说:“如果霍启盛真的背叛了你,你为什么还要为这种人流眼泪。”
我喉头微微的抽搐,说了一句不是这样。
霍启盛并没有背叛我,而是我,一直都没有承认他,承认他是我的男朋友,承认我喜欢他。更没有对他表达过任何的的心意,大部分的时候,他对我的感情,就像是一粒石子丢入了大海,变的哑口无言,而我没有任何回应。
甚至,在他最需要我的陪伴与理解的时候,牵着沈煜手的我,连一句,好,霍启盛我不跟他走了,都没有说出口。
霍启盛就像是一只反穿皮的刺猬,把刺留给自己,把包容和温暖留给我,他从来不喊痛,他总是像个傻瓜一样,微笑的喊我一声桑桑。
可是现在,这只傻刺猬,痛到极限了,所以,终于向现实屈服,在我想要抱住他的时候,他却撤退了,让人措手不及,心空一块。
有没有这么一个人,你想和他在一起,等到离开,他属于别人的时候,你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,喜欢上了他。
喜欢他给你带来的开心和感动,喜欢他给你带来的被照顾的感觉,喜欢他从来不让你难受和疼痛,喜欢他用轻细的掌纹,抚平你的陈年旧事。
刘姿琳把那束百合花大力的撕碎,然后丢入了垃圾桶,骂了一句贱人,你高兴不了多久的。
承
294.原来对于霍启盛,我是……-->>(第2/3页)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